附件1:
萧山区企事业在职工会会员医疗互助办法
实 施 细 则
根据《萧山区企事业在职工会会员医疗互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区职工医疗互助运作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会会员医疗互助的范围和对象
工会会员医疗互助对象为萧山区已建工会的企事业在职工会会员,由会员所在基层工会以团体形式组织在职工会会员参加医疗互助,不接受个人申请参加,参加医疗互助的工会会员必须是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在职工会会员(男年满60周岁和女年满55周岁的不能参加),参加医疗互助的会员人数不得低于单位会员人数的80%。
二、 工会会员医疗互助金的来源
工会会员医疗互助金来源包括:1、职工本人或单位交纳的互助金(职工医疗互助金可由个人交纳,也可由单位行政和个人共同交纳);2、工会组织的补助(按当年上交互助金总额的20%补助,由区总工会负责);3、社会各界捐赠、赞助;4、利息及其他收入。
三、工会会员医疗互助周期和交费标准
工会会员医疗互助周期以一个年度计算(首期起始期限为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互助金标准为:每期每人20元,互助金应由个人交纳,也可由单位行政和个人共同交纳,交纳时间截止每年的6月底。基层工会收齐互助金后将《萧山区企事业在职工会会员医疗互助参加人员名册》一并交到镇街(局)工会(委),再由镇街(局)工会(委)统一到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办理(互助金通过银行直接转入杭州市萧山区职工解困救急基金账户。账户名称:杭州市萧山区职工解困救急基金,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萧山支行,账号:1202090109014464058。
四、工会会员医疗互助金的管理
区总工会设立萧山区企事业在职工会会员医疗互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成员由区总工会分管领导、瓜沥镇、临浦镇和义蓬街道总工会领导等人员组成,负责互助办法的制订、修改等工作。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负责职工医疗互助的组织、实施、审核、补助金的发放等工作。职工医疗互助金在区总工会“萧山区职工解困救急基金”中设立科目,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接受萧山区总工会经审会、财务部的审查监督和审计。
五、工会会员医疗互助补助金发放标准
(一)在互助周期内,参加医疗互助的工会会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在杭州市区以外医院治疗的,须出具萧山区医保管理机构办理的转院手续),报销后个人承担医疗费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按工会会员医疗互助补助金发放标准给予补助,个人承担医疗费在5000元以下的不予补助。
(二)在互助周期内发生多次住院治疗的,可在每次出院费用结算后申请补助,也可以累计后一次性申请补助。
(三)发放标准:
1、个人承担部分医疗费在5000元至10000元(含5000元)之间的补助2000元至5000元;
2、个人承担医疗费在10000元至30000元(含10000元)之间的补助5000元至8000元;
3、个人承担医疗费在30000元至50000元(含30000元)之间的补助8000元至15000元;
4、个人承担医疗费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的补助15000元至20000元。
互助年度内医疗互助补助金额最高给付限额为20000元。
六、支付程序
(一)基层工会在接受工会会员申请补助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并及时到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办理:1、《萧山区企事业在职工会会员医疗互助补助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本单位工会印章,并报上级工会审核;2、提供萧山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证明及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发票等原件;3、申请补助人身份证。如他人代办,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4、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5、文件规定需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参加医疗互助的工会会员因病住院后,原则上在本互助周期内申请办理补助金。若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办理的,次年按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结算。
(三)参加医疗互助的工会会员一个互助周期内在本区范围工作调动时,调出或调入单位应在30日内通知区总工会,由区总工会为该会员办理接转手续。
(四)下列情况不属医疗互助支付范围:
1、在互助期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2、不能提供有效收据或有效原始证明的;
3、未经批准进行高、精、尖医疗仪器检查和做特殊治疗的(按区政府规定执行);
4、跨年度的医疗费用(以十天的治疗期为例,如前三天在本年度内,后七天在下年度内,总的医疗费用为10000元,则10000÷10×7﹦7000(元)不属于当年度医疗互助支付范围)。
5、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药品目录、诊疗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以外的(根据区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6、自杀或自残、打架斗殴、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赔付责任、酗酒等引发致伤或因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7、工伤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8、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
(五)互助金发放:
1、直接打入申请人银行帐户。
2、申请人已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补助款打入法定受益人银行账户。
七、本细则与《办法》同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