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职工而言,参加全区性的医疗互助还是个新鲜事。根据萧山区总工会印发的《萧山区企事业在职工会会员医疗互助办法实施细则》精神,经公司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组织公司在职工会会员参加萧山区在职工会会员医疗互助,今年首期20元医疗互助金全额由公司工会交纳。
这是一个公益性平台,以互济共助形式切实减轻患病职工的医疗负担。每人每年交20元,患病住院,一年最高可享受补助2万元。
按照现行医保政策,参保职工住院治疗或患特殊疾病在门诊治疗时,有一定比例的自费部分,对不少职工而言,这仍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为了力争给广大职工编就一张广覆盖、多层次的保障网,萧山区积极构建“职工医疗互助”平台。这是由工会统一组织、个人适当投入、服务全体职工的补充性医疗保障。以职工间互济共助的形式开展,用集体的力量提高广大职工抵御疾病等风险的能力。
据了解,区总工会设立了医疗互助管理委员会,将职工医疗互助金在区总工会“萧山区职工解困救急基金”中设立科目,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并将定期公布医疗互助活动的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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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萧山区企事业在职工会会员医疗互助办法实施细则》,医疗互助对象为萧山区已建工会的企事业在职工会会员(未办理退休手续),以自愿为原则,由职工本人或单位交纳,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以企事业为单位组织。这是医疗互助金主要来源,其他还包括区总工会配套补助20%,社会各界捐赠以及利息等。
互助周期内,职工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在杭州市区以外医院治疗的,须出具萧山区医保管理机构办理的转院手续),除了医保可以报销的费用外,个人承担医疗费在5000元以上的都能得到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个人承担医疗费在5000元至10000元之间的,补助2000至5000元;个人承担医疗费在10000元至30000元之间的,补助5000元至8000元;个人承担医疗费在30000元至50000元之间的,补助8000元至15000元;个人承担医疗费在50000元以上的,补助15000至20000元。
互助年度内,最高可享受补助2万元。
互助活动的本质是职工每人为自己“买”一份放心,防止患病医疗负担过重时出现经济困难。
医疗互助周期以一个年度计算(首期起始期限为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交纳时间截至每年的6月底。这就意味着,职工只要在今年6月前参保,今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产生的相关费用,都可以申请补助。
为保证每一笔补助都用在刀刃上,帮助真正需要的职工,有8类情况不属于医疗互助支付范围,包括工伤事故、交通肇事、打架斗殴等发生的医疗费用,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药品目录、诊疗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以外的,以及在互助期外发生的医疗费用、跨年度的医疗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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