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行政:
2013年,是公司持续创先争优,开展“管理提升细化年”活动,巩固发展成果的关键时期。须加强公司信息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干部职工中的先进事迹,更好地展示公司良好形象,进一步发挥信息宣传的舆论引导和榜样示范作用。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经济、企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更好开展,完成区交通局下达的信息宣传目标任务,现将2013年度公司信息宣传目标任务下达如下:
各分公司(部室)全年发表稿件计划指标数: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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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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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指标(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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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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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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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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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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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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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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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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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经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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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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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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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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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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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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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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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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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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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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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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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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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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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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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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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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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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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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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运出租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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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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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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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稿件内容真实,积极向上,如实反映交通系统两个文明建设成果。
2、稿件分值按附件计算。
3、新闻稿件(篇)与新闻图片(幅)均属指标;
4、多人合写,分值以篇数除以人数计算分值;
5、允许一稿多投,发表后均记入指标。
6、对于其它要求专门报送的信息,必须按要求及时报送,对重大突发性事件紧急信息按照急事急办的原则立即报送,不得贻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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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计划指标的分公司(部室)由公司给予奖励,奖励额分类为:完成计划指标的公司部室、供销分公司、长运出租车公司各奖励500元;修理分公司如完成计划指标按1600元标准奖励;客运分公司如完成计划指标按2000元标准奖励。没有完成指标的分公司(部室)对领导班子在年底经济责任制考核中给予相应扣分。
2、个人发表的反映公司及萧山交通系统两个文明建设成果的正面报道稿件(以署名为准),公司另按篇数给予奖励,具体标准为:
(1)发表在《萧长运通讯》中的稿件,每篇奖励5元
(公司领导及编排人员在本刊中的文章不奖励)。
(2)在县(区)级及以上各类协会发表的文章(不论级别),每篇奖励20元。
(3)发表在区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和网站等稿件,每篇奖励25元。
(4)发表在区级媒体的稿件,每篇奖励50元(电视台30元,电台25元)。
(5)发表在市(地)级刊物的稿件,每篇奖励100元。(电视台奖励80元,电台奖励50元)。
(6)发表在省部级刊物的稿件,每篇奖励250元(包括电视台、电台)。
(7)发表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的稿件,每篇奖励500元。
3、兑奖所需费用在公司宣传教育经费中列支,宣传教育经费不足的,由公司行政予以专项拨款。
1、投稿于媒体及上级部门须由公司审核。
2、各分公司(部室)要立足各自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落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法,积极做好信息的报送和宣传报道工作,为公司创建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而努力。
3、各分公司(部室)要专门确定一至两名熟悉业务,了解本单位动态,具备一定文字功底的信息员(名单于4月15日前报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报送稿件信息。同时要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年轻职工人人都来关心身边的好人好事,大家都向萧长运通讯及新闻媒体投稿。
4、发表的文章以原件或复印件为依据(注明某年某月某日在何刊物第几版刊登);电视、电台广播的以稿费通知单(复印件)为依据;《萧长运通讯》中发表的文章不用复印,只需注明第几期第几页和稿件标题。
请各分公司(部室)在每月30日前将本单位稿件刊登统计表及文章复印件、稿费通知单复印件等资料报送公司综合办公室305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统计汇总,以及时掌握进度和兑现奖励。
附件:1、各级新闻稿件信息报送的主要媒体
2、新闻稿件分值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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