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萧山至婺源客运班线招标公示
添加时间:2016-03-28  作者:  来源:

            

  为盘活公司客运班线资源、提升客运班线经营效益,现对公司萧山至婺源客运班线(班次时间萧山拟8:00)予以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标条件:与萧山长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含签订就业派遣协议)的在册职工及浙江、江西两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报名时须随带户籍证明和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的证明。同等条件下本公司职工优先。

  二、萧山至婺源班线,投入车辆为浙AP3382(53+1+1座、大宇牌GDW6121HK6)大型高一级车辆,车辆使用费为10万元(包括GPS、行车记录仪)。车辆保险等其它费用按公司有关规定另行缴纳。经营协议及车辆的使用年限均为3年,每月必须上缴经营利润,到期车辆由公司收回。

  三、该班线运行方式为每天0.5班,售票站点按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的站点,婺源站进站手续办理及发车时间安排由经营者自行落实,票价按交通物价部门核定执行。经营期内公司有权根据客流情况另行增加车辆、班次及确定新增班次的发车时间,经营者必须服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阻扰。

  四、该班线的投标标的为每月上缴经营利润,标底为6000元。以每100元为一个上升级差,标书填写必须字迹清楚且无涂改,如不按要求填写的为无效标。

  五、告示公布至2016年4月5日15时止(在4月5日8时开始报名,到当日13时30分报名结束)。报名者必须是本人,委托无效。报名者在报名时应缴纳报名费10万元(如中标,即自动转为车辆使用费)。在公司财务室填开缴款单后,自行到银行缴款,银行缴款回单必须在4月5日15时前交到客运分公司办公室,如延误的不列入投标范围(即失去投标资格)。在缴纳银行缴款回单的同时,填写投标标书,如在此时不填写标书的,视自动放弃投标资格论处。

  六、投标人员应在2016年4月5日15时30分在客运分公司会议室集中,非工作人员和非投标人员谢绝进入招标现场,由工作人员当场开标,并将标书上的标的从高到低排列,以最高标的为中标者,如最高标的出现同标的时,本公司职工优先,其他人员同标的时,由抽号决定中标者。如中标者退标的,以次高标的确定为中标者,以此类推确定中标者。中标者退标的,公司在其所缴纳的报名费中扣除5万元的退标费。

  七、为了兼顾双方的利益和责任,承担相应的经营风险,中标者须在签订经营协议前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10万元(该款不计息,到考核期满后,无事故及其它费用拖欠的,方可归还)。

  八、中标者确定后,招标方将有关事项(发中标通知书、缴纳有关款项等)与中标者落实。并在该车投入运行前签订经营协议等。如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内不签经营协议的,按退标论处,在缴纳的报名费中扣除5万元的退标费。如中标者在签订经营协议后(未运行前),要求提前终止协议的,应扣除50%的合同履行保证金(即5万元),同时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如车辆运行后要求终止协议的,按经营协议相关条款执行。中标者如为本公司职工的,在签订经营协议后须退出现有岗位。

  九、未中标的报名人员所缴纳的报名费必须在中标者签订的经营协议生效后方可退还。

  十、该班线如无人报名的,由客运分公司按议标方式落实经营者,报公司审批。

  十一、本告示作为经营协议的附件。车辆经营有风险,请各投标者慎重考虑。如需了解经营协议内容的,请到运输经营部咨询。

  报名地点:客运分公司办公室。电话:82723568。

  特此告示。

  

杭州萧山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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