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行政、分工会: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职工立足岗位学理论、结合实践练技能、日常工作见成绩,着力提升全体职工的职业技术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素质,使服务质量和企业效益上新台阶,实现“强企高质”目标,为全面建设文明幸福新萧山作出贡献。经公司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创先树优活动,努力打造学习型企业,着眼于职工岗位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安全意识和实际工作水平的提高,通过技能竞赛月活动的开展,引导职工“学技术、练本领、增技能、促发展”,推动企业全面健康、和谐、持续发展。
公司成立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月活动领导小组,林雄卫同志任组长,汤伟东、杨涌、来妙明、景建国为领导成员。竞赛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景建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沈国杰、黄东平、胡久金、陈放华、王国明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并设立各专门小组:
1、宣传报道组:组长沈国杰;成员:沈燕燕、楼凌琼、董加亮、王乙珺。负责整个竞赛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2、竞赛裁判组:共设3个裁判组。第一小组驾驶员岗位裁判组。组长王国明,成员:胡久金、陈放华、吕友根、周楚军、黄晓健、於湘荣。负责驾驶员岗位的竞赛评判。第二小组客运服务员岗位裁判组。组长胡久金,组员:许明芳、吴俊杰、赵海忠、楼凌琼。负责售票、站务岗位的竞赛评判。第三小组修理岗位裁判组。组长陈放华,组员:於湘荣、俞文生、潘国华。负责修理岗位的竞赛评判。
各裁判组根据实际需要,报请公司竞赛领导小组同意,可聘请专业人员担任裁判。
3、安全保障组:组长王国明,组员:许大牛、葛仲军。负责竞赛现场的秩序维护。
三、竞赛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原则;
(三)以点带面、全面提高的原则;
(四)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辅的原则。
四、竞赛岗位
(一)客运分公司
1、客运服务员岗位(全体售票、检票行车人员),通过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竞赛综合考评,选出前12名参加区交通运输系统客运服务员技能比武决赛。
2、驾驶员岗位,全体驾驶员通过理论知识考试后,选出前15名参加实际操作技能比赛。
(二)修理分公司
1、修理分公司在编作业的全体机修工、电工、钣金工、轮胎工、检验员、材料员、前台、送检、施救等九个工种岗位人员,全部参加理论知识考试。机修工前10名、轿车维修工前4名、电工前4名、钣金工前4名参加相应项目实际操作技能竞赛。
2、实际操作技能竞赛岗位为:
(1)二级维护项目;
(2)轿车保养项目;
(3)钣金制作;
(4)起动机拆装保养加电工故障排除。
五、时间和步骤
(一)动员阶段(10月8日至10月15日)。相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以召开会议、横幅、板报等形式营造氛围,进一步激发职工参加竞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选拔阶段(10月15日至11月10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竞赛人员选拔工作,通过理论考试和工作考评等环节真正把理论知识丰富、业务技术过硬、工作表现好的同志挑选出来,再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参加实际操作竞赛的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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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阶段(11月15日至11月30日)。各相关分公司要认真组织好实际操作竞赛的开展,各相应职能部门要积极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公正、公平的进行评判。
竞赛活动结束后,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分公司要针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并将总结分析材料于12月10日前报公司综合办公室。
六、赛事分工
(一)客运服务员岗位竞赛实施方案由运输经营部会同客运分公司共同制订,理论考试由运输经营部出卷(复习资料10月8日前报竞赛领导小组,理论考试卷三套10月11日送竞赛领导小组审定)。具体参赛人员、评分标准及相关操作步骤报公司竞赛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二)驾驶员岗位竞赛实施方案由安全保卫部会同技术管理部和客运分公司共同制订,理论考试由安全保卫部出卷(复习资料10月8日前报竞赛领导小组,理论考试卷三套10月11日送竞赛领导小组审定)。具体参赛人员、评分标准及相关操作步骤报公司竞赛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三)修理岗位竞赛实施方案由技术管理部会同修理分公司共同制订,理论考试由技术管理部出卷(复习资料10月8日前报竞赛领导小组,理论考试卷三套10月11日送竞赛领导小组审定)。具体参赛人员、评分标准及相关操作步骤报公司竞赛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四)理论考试参加人员由各分公司组织并落实考场和确定工作人员及监考人员,公司相应的职能部门落实总监考人员。
(五)实际操作竞赛由各单位组织实施,公司相应的职能部门协助开展竞赛。
(六)赛事保障:各参赛分公司要根据本单位的实施方案,落实好参赛人员和竞赛的物资准备保障。组织人员维护好竞赛场地秩序,确保竞赛顺利实施。
七、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活动分别在各个参赛岗位参加实际操作竞赛的人员中产生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各一人,奖励标准为第一名奖励1000元,第二名奖励800元,第三名奖励600元。
如参加实际操作竞赛人员不足5人(含)的参赛项目只设第一名,奖励标准为800元;参加实际操作竞赛人员6至9人的参赛项目只设第一名和第二名,奖励标准为800元、600元。
参加公司实际操作竞赛后综合成绩驾驶员排列前15位、客运服务人员排列前12位、修理人员排列前10位未获得奖励的其他参赛人员各发参赛奖200元。
八、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竞赛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各项准备工作的具体落实。
2.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以竞赛月活动激发职工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提高技能的积极性,推动企业的全面健康、和谐、持续发展。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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